近期,我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
调味品、
肉制品、
乳制品、饮料、
方便食品、
饼干、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食品、薯类和
膨化食品、糖
果制品、
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
淀粉制品、糕点、
豆制品、
蜂产品、
特殊膳食食品、
餐饮食品、
食品添加剂、
食用农产品和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513批次样品开展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
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0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