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8类食品53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2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足区二环北路粉房子食品销售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花生(香辣口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奉节县草堂酒厂生产的高粱酒,纽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尚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北区(现两江新区)邓鲜生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五)江北区(现两江新区)寻味佬餐饮店销售的武隆苕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黄桷庄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黔江区旭晋旭桂食品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6栋杨家坪市场负一层85号唐延仁销售的去皮芋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荣昌区小杨糕点店销售的白糕,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渝中区渝徐记水果店销售的小菠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