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春节专项抽检活动。本次活动依据群众投票意愿并结合节日消费特点,针对消费量较大、风险相对较高的节令食品、大宗食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在全区范围内对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糕点、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饮料、肉制品、酒类、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大类食品实施了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65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初检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
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