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保障节日消费食品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类食品12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2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深圳市罗湖区王丹水产品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深圳菜小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甜椒,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华之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食荚豌豆(荷兰豆),氧乐果和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珠海市香洲卓建冰水果档销售的橄榄,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珠海市金鼎小轩干货店销售的白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梅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笋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潮州市开发区旺客隆百货店销售的白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华之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干龙牙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萝岗区丽昉百货店销售的干芽合(大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梅州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高明万利家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桥头达兴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江门市永利商场有限公司里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合兴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8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