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消费集中的农贸市场卤味熟食品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其中两家烧卤店的烤五花肉、盐焗鸡、卤猪头肉样品检验不合格,分别检出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
日落黄和柠檬黄作为人工合成着色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限定的品类使用,所有肉制品包括卤制品、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等一律不得添加,超范围使用属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两家烧卤店立案调查。经核实,两家烧卤店经营者李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均承认,为提升成品色泽、吸引顾客,各自在制作售卖的熟食时,添加着色剂日落黄或柠檬黄。上述行为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要一味追求好“卖相”,而逾越食品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提醒消费者,选购卤味、烤肉等食品时,如发现食品颜色异常艳丽、鲜亮,要提高警惕,谨慎购买,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下一步,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牢牢守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