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崂山区香间阁驴肉火烧店销售掺杂马肉、猪肉的驴肉火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青岛聚优一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老火腿”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3.青岛荣邦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老火腿”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4.市南区刘记烧烤店将鸭肉串虚假宣传为牛羊肉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5.黄岛区思航的电商行无证经营卤腱子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查验关,规范生产加工经营行为,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可控,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深化肉及肉制品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