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物质以面包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经紫外光照使内源性麦角固醇转化为麦角钙化醇(维生素D2),再经加热灭活制成,列入21 CFR第172部分新增的§172.383。其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与最大维生素D2水平,与先前批准的§172.382维生素D2蘑菇粉一致,涵盖早餐谷物、植物基饮料、酸奶替代品、汤类等;规格要求水分低于7%,并限定铅、砷、镉、汞等重金属及微生物指标。使用限量以表格规定,如早餐谷物350 IU/100g、酵母发酵焙烤食品400 IU/100g。
合规提示:对美出口维生素D2强化食品的企业,应核对终产品D2添加量是否符合§172.383限量及标签要求,避免超量使用导致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