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含端午节专项),抽取糕点(含粽子)、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类食品1508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480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xjaic.gov.cn:9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者进行依法调查处理,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召回、封存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相关处罚情况将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负责案件查办的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公开查处情况。本次抽检2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生产、经营、委托生产环节,立案37件,警告5件,责令整改27件,召回3184.56公斤,下架35.10公斤,封存不合格食品3189.93公斤,没收非法所得2.64万元,罚款24.10万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