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2.2条“溶剂提取粗植物油(不直接供人食用)”中新增小品种籽油(辣椒籽油、甜瓜籽油、秋葵籽油和番茄籽油),并新增说明内容。冷压和初榨的酸值为4.0(mgKOH/g脂肪)、Fe≤5.0mg/kg、Cu≤0.4mg/kg,精炼的酸值为0.6(mgKOH/g脂肪)、Fe≤2.5mg/kg、Cu≤0.1mg/kg;若油是通过溶剂(己烷)提取方法获得的,必须在精炼后方可供人食用,并应符合第2.2.1(16)条规定下的标准;精炼的油中己烷含量不得超过5.0mg/kg;通过压榨方法获得的油应不含己烷残留物;
(2)压榨油不允许使用任何添加剂;
(3)新增食用籽定义及产品类型,包括食用蔬菜籽(西瓜籽、黄瓜籽、甜瓜籽、南瓜籽等)和食用油籽(葵花籽、芝麻籽、亚麻籽等);
(4)新增食品添加剂“聚天冬氨酸钾”在葡萄酒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0mg/kg。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ssai.gov.in/upload/uploadfiles/files/Draft%20Notification-FSS_FPSFA_Amendment%20Regulations_2026_Minor%20seed%20oils_Edible%20seeds_Appendix%20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