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糖果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蜂产品,豆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17大类食品35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水产制品、肉制品、豆制品、糕点、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7大类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宝鸡市渭滨区渝洲壹號调料行销售的标称山东海航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来鑫牌七星花丝(即食海蜇丝),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咸阳亿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鸿誉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原味皮冻,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宝鸡粤荣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沾化王尔庄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鲁王尔庄牌即食海蜇,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在抖音上销售的标称凤县安诚蜂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羌槐蛰蜜牌百花蜂蜜,1批次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五)西安市长安区宏升祥超市销售的香豆腐,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富平县娜娜食品加工坊(个体工商户)生产的卤猪头肉,1批次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汉台区虎桥副食品市场李记牛附件产品店销售的汉台区北关李存良卤味店生产的卤猪肉,1批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大荔县春玲牛肉店生产的卤牛肉,1批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渭南高新区建平腊肉超市生产的卤猪头肉,1批次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十)陇县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埇桥区金丝张食品厂生产的金丝馓子(油炸类糕点),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蓝田县客都购物中心圆盘路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津溢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帅歌杰牌蛋黄小麻花(芝士五香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标称渭南市秦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海渔牌多味葵花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污染物超标问题
(十三)标称西安市香芝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朱卫峰牌纯花生酱,1批次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标称陕西槐之乡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永寿槐花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陕西慧美到家实业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友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好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友钱花牌牛肉粒(香辣味),1批次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