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99批次、不合格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台州市仙居县王瑜超市销售的糖蒜,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舟山市定海小马食品店销售的良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市拱墅区鼎值食品商行销售的莴笋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金华义乌市有声食品商行销售的莴苣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黄岩区个体工商户罗子青摊位销售的卤猪头肉(自制),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市北仑早早生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市拱墅区玉柏生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氟唑菌酰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温岭市大溪玲春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州市长兴县中心农贸市场顾素芳摊位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佰里仙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亳州市皖粮贡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鳄鱼鞭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亳州市皖粮贡酒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亳州市皖粮贡酒有限责任公司产品。
(二)青海西宁市城东区牧韵土特产店(个体工商户)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青海净草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奶粉,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
宁波余姚市李树兰蔬菜摊销售的小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李树兰蔬菜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五、生物毒素超标
嘉兴平湖市万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东海县老乡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仁(油炸类),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海县老乡好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东海县老乡好食品有限公司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湖州、嘉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