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7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59.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为38.1%,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为54.9%,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为41.6%,中国其他出口商为79.0%。以下产品不征税(详见所附原文链接2):
热轧合金钢板卷,Q690MD,符合GB/T1591-2008标准或后续标准。
热轧合金钢板卷,BS700MCK2或BS700MCK4,符合Q/BQB316-201或后续标准,最小屈服强度不低于680 MPa。
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3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临时反倾销税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104.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为36.0%,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64.6%,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为38.9%;中国其他出口商为112.8%。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