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9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53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望牛墩继有饮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粤味烧·湛江鸭仔饭(经营者为湛江开发区智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兴昧来快餐厅(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凉拌青瓜(自制),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四)味留香烧腊·脆皮烧鸭·烧腊饭(录村路店)(经营者为湛江市霞山区味留香烧腊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味道馆饭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白切飞天鹅,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六)佛山市南海旺诚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卤猪头肉(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七)佛山市南海兴昧来快餐厅(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深圳市宝安区翔霖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酸梅(李子制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乐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文昌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顺德区乐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阉鸡,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韶关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旺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卡龙夹心饼(草莓味),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甄鲜生水果零食管家(黄子洞店)(经营者为河源市源城区甄鲜生水果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潮汕香甜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菜老包(珠海广富市场店)(经营者为珠海市香洲吕尾水产品档)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超靓青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将军分店销售的标称陕西新吉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型芝麻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望牛墩月华小食店使用的云吞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望牛墩潮风汤粉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