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以案说法】两起典型案例,教你避开身边这些“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走进包头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FM94.9)《以案说法》栏目,聚焦食品添加剂使用、商标侵权等民生消费热点,通过两起真实案例,带您看清身边的消费陷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素鸡肠中不应存在的“添加剂”
豆制品是咱们餐桌上的常客,素鸡肠、素牛排更是不少人的心头好。但你知道吗?有些看似美味的豆制品,可能悄悄添加了不该有的东西。2025年9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家食品加工部在生产“素鸡肠”时,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种添加剂只允许用在腐竹、油皮等少数豆制品中,且有明确最大使用限量,而“素鸡肠”属于新型豆制品(大豆素肉类),按照国家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焦亚硫酸钠。
食品添加剂,真的那么可怕吗?
“现在很多人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其实是个误区。”执法人员解释,全球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约15000种,我国有2300多种,食盐就是人类最早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真正危险的是“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或者添加非食用物质。
消费者如何“避坑”?
执法人员送上选购食品“四要诀”:
1.
选对地方:
尽量去正规商超、农贸市场,避开无证摊点。
2.
看清标签:
仔细查看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信息,不买无标签或标签模糊的产品。
3.
观察感官:
颜色过于鲜亮、气味刺鼻、外观异常的食品要警惕。
4.
留好凭证:
购物小票、支付记录要保存,发现问题马上拨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