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3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354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及污染物、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优品荟零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金联豆(香辣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白云区江高玉亮面店销售的道口烧鸡[酱卤肉制品(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麻涌俊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切鸡,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四)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路发饺子馆销售的煮面条和凉拌土豆丝,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白云区棠景金玉面馆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及污染物问题
(一)韶关市众旺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汾古树核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城区锦云蔬菜行销售的油麦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荔湾区多多送生活便利店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潮州市湘桥区华泽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汇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肉松(海苔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广州市番禺区大龙何裕明杂货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至善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腊肠(生晒二八腊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美团外卖菜来了(新福康市场店)(经营者为深圳市辉仔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菜大全生鲜果蔬超市(清远店)(经营者为清远市清城区优而美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博罗县园洲镇安容副食百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库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青豌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信宜市聚喜隆超市销售的标称雷州市利道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酥角子烤(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龙湖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鸿运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花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荣昇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白云区人和洪川食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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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4.doc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肉制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