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3
当地时间2025年9月30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公告(案件调查编号AD-25-2),应国内企业National Factory for CanEnds Lt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易拉罐盖(Aluminium Easy Open Ends(Lids) for Beverage Cans with Thicknesses from 0.213 mm to 0.250 mm andDiameters from 50 mm to 63 mm)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PART1本案简介
1申请方:沙特阿拉伯国内企业National Factory for CanEnds Ltd.提起申请,同时获得了Mahmood Saeed BeverageCans & Ends Industry Co. Ltd.的支持。
2涉案产品及描述:本次被调查产品为饮料罐用的铝质易拉罐盖。产品描述:以铝板为基材,双面涂覆标准认证涂层以防止灌装后铝材与饮料发生反应,并在边缘施加含乳胶的薄层弹性橡胶密封胶以防泄漏。产品型号包括:标准铝质易开盖,规格 200——易开盖 200 B64;标准铝质易开盖,规格 202——易开盖 202 B64;CDL 铝质易开盖,规格 200——易开盖 200 CDL;CDL 铝质易开盖,规格 202——易开盖 202 CDL;标准铝质易开盖,规格 209——易开盖 209 NR。该产品厚度范围0.213毫米至0.250毫米,直径范围50毫米至63毫米。
立案公告对涉案产品的描述如下:
3海关编码:根据沙特阿拉伯《统一海关税则》,本案调查启动阶段暂归入海关税号 830990700000 项下。
4调查期:倾销调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关于涉案产品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立案公告》中的阿拉伯语描述为准。以上海关编码及中文翻译仅供参考。
PART2案件应对
1应诉登记、答卷时间:本案的立案公告及问卷等相关信息,可通过https://gaft.gov.sa/en/lists/investigations/ad-25-2/网站查询获得。根据沙特阿拉伯反倾销相关法规及立案公告,利害关系方应:(1)自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完成调查登记。(2)自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1日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抽样问卷答卷。(3)自立案公告及申请书非保密文本送达已知利害关系方和涉案国政府之日起37日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调查问卷答卷,并就申请书内容及立案决定提交评论意见。
2调查机关联系方式:登记注册、时限确认、文件上传、调查进程跟进及公开文件查阅均通过电子系统https://tres.gaft.gov.sa进行操作。如遇问题或咨询,可通过调查专用邮箱 ad-25-eoe@gaft.gov.sa与总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