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特朗普政府“对等关税”政策的出台
2025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了两项关于“对等关税”的行政命令,宣布美国将对贸易伙伴征收不同水平的关税。这一政策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以下简称“对等关税”政策)
“对等关税”政策的核心框架包括基准关税+额外关税的双层设计:
10%基准关税:适用于所有贸易伙伴,于2025年4月5日生效。这一“最低税率”旨在统一美国关税门槛,取代原有分散的税率体系。
针对逆差国的“折扣后对等关税”:对贸易逆差较大的60个经济体加征更高税率,于2025年4月9日生效。 例如,中国被加征34%额外关税(叠加此前针对芬太尼的20%,税率升至54%),欧盟20%、越南46%、日本24%、印度26%、韩国25%等。
二、中国政府对“对等关税”政策的反制措施
针对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对等关税”政策,中国政府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响应,采取了全方位的反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二、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