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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 | 海合会决定对我电连接器、开关、插座和插头征收反倾销税:案件情况介绍与共性问题解答
  • 作者:   来源:江苏汉光甜味剂有限公司    时间:2024/9/6    点击:196

一、征税通知与注意事项

当地时间2024年8月20日,海湾合作委员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下称“海合会反倾销调查机关”)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终裁公告(点击阅读公告原文),决定基于到岸价格(CIF)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开关、插座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抽样企业的征税范围为11.3%-17.1%,未被抽样的合作企业的征税范围为12.2%,其他不合作企业的税率为42%。征税期为5年。措施自2024年9月26日起在海合会6国(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阿曼和巴林)范围内实施(以进口清关日为准)。根据公告内容,涉案产品为不超过1000伏的电气连接器、开关、插座和插头(Electrical Connectors, Switches, Sockets and Plugs for a Voltage not exceeding 1000 V),涉及海合会海关编码853669、853650、85444291、85444221。上述中文翻译仅供参考,请以调查机关公布的英文原文为准。

二、反倾销调查过程

1. 立案

当地时间2023年5月30日,海合会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公告称,应申请人Alfanar Company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供不超过1000伏电路使用的电连接器、开关、插座和插头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立案后

根据汇总,共有51家涉案企业应诉,填答提交抽样问卷答卷。其中3家企业被调查机关抽中为强制企业,3家企业被抽中为备选企业,这6家企业填答倾销应诉的完整大问卷;另外,8家涉案企业参加机电商会组织的行业无损害抗辩。调查机关进行调查。

3. 2024年1月17日,海合会公布初裁事实披露

调查机关对本案予以肯定性裁定,即倾销、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综合考虑决定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该披露并未公布公司具体的倾销幅度。

4. 2024年3月6日,海合会公布初裁补充报告

补充披露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确定了强制企业、未被抽中的合作企业、其他企业的具体倾销幅度,二是对中国机电商会此前作出的抗辩意见予以回应。

5. 2024年6月6日,海合会公布终裁报告

维持了初裁的肯定性裁决,即倾销、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变化在于其中一家抽样企业【威斯堡】(同时也是行业抗辩企业之一)的倾销税率计算发生变化,导致倾销税率降低,进而全行业的平均税率也被降低。本次终裁报告只披露了征税范围,并未披露确定的征税税率。

6. 2024年8月20日,海合会公布终裁公告

终裁是终裁报告的简要版本。终裁一方面对终裁报告进行了肯定,提取并概述了终裁报告中对倾销和损害的分析,即从中国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对海合会产业造成了损害、并且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另一方面,终裁确定了最终的征税幅度。即抽样企业的征税范围为11.3%-17.1%,未被抽样的合作企业的征税范围为12.2%,其他不合作企业的税率为42%。征税期为5年,自2024年9月26日起实施。

三、反倾销调查应对

多主体协同机制下,中国机电商会积极组织行业内企业进行应对。获知有关信息后,机电商会于2023年6月8日组织召开应诉协调会(网络会议),介绍海合会法规及案件情况,协助企业应对。根据立案公告,调查机关要求企业于当地时间2023年6月12日前提交符合要求的抽样问卷答卷。面对紧迫的应诉时限,机电商会积极辅导数家涉案企业填写抽样问卷,解答企业在填写抽样问卷、申请公证认证时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合作企业资格。同时,机电商会继续组织企业开展损害方面的行业抗辩工作。

1. 企业应对

倾销和损害是案件应对的两个方面。因此,企业的应对分为既做好倾销抗辩,也积极参与损害抗辩。

1)倾销抗辩为每家企业各自开展。企业内部应组建应诉团队,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于立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填答并提交合格的调查机关发放的抽样问卷。强制企业和备选企业还需填写倾销问卷、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核查。

2)损害抗辩(又称“行业抗辩”)以全行业集体的方式进行。其由商协会牵头、各方形成合力,就调查发起国/地区的产业未遭受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采取措施不符合调查发起国/地区的公共利益等角度进行抗辩,争取全案无损害结案的积极结果或是降低整体税率以及排除部分产品的有利结果。

2. 行业抗辩

我会组织8家涉案企业进行行业无损害抗辩,在案件调查的各个阶段,我方针对产品范围和产品控制编码、涉案产品范围排除、申请方在海合会地区内的产业代表性、损害及因果关系、公共利益、听证会情况、申请方评议、终裁披露信息等各项内容向调查机关多次提交评论、反驳和抗辩意见,代表行业内企业与调查机关实地会谈,并指导有关企业开展游说活动。

在等待海合会调查机关决定是否征税期间,我方继续关注程序进展,组织召开行业抗辩工作讨论会,并根据本案具体情况指导行业抗辩企业和相关出口企业开展工作。

3. 应诉成效

在调查机关公布的3家获得单独税率的合作企业中,2家取得了较低税率即11.3%的有利应诉结果,这2家同为积极参加行业抗辩的企业。在调查机关公布的34家提交抽样答卷但未被抽中的获得平均税率的合作企业中,6家为积极参加行业抗辩的企业。

截至本案立案前,海合会共对中国大陆地区产品发起过4起反倾销调查,其中无缝钢管产品、高吸水性树脂产品因终止调查而未征税;瓷砖产品和铝合金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中最终分别征收23.5%-76%,33%的反倾销税。

与海合会过往两起征税的反倾销案件结果相比,本案中合作企业通过积极应诉,取得了相对较低的税率。这显示了企业积极参与应诉所取得的显著成效。

行业抗辩中,我方从案件程序、涉案产品范围、海合会国内产业代表性、倾销幅度确定、倾销与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法律抗辩点出发,积极提交行业抗辩评论意见、对初裁事实披露及补充披露的抗辩评论意见,适时召开行业抗辩工作沟通会,有力主张我方权利。

四、问题解答

近期,我会收到众多企业咨询。根据机电商会多年来协助企业应对反倾销调查的经验,针对共性问题,我们以文本形式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