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符合《现代化规例》新规管框架要求,拟在清单中列明5个栏,在第1至第5栏列分别列明每种添加剂名称、添加剂的准许来源、食品名称、可用于该食物的用途、在每种食品中允许的最高使用量或最大残余量,以及其他适用的条件;
(2)更新食物添加剂的名称,使用统一格式(大写字母和数字),删除同义词,同一类色素会归入同一项目编号;
(3)所有的添加剂都有来源一列,没有具体说明允许的来源时用N/A表示;
(4)食品名称将使用标准化食品名称,将多个通用名称改为一种通用名称。如:面粉、白面粉、强化面粉和强化白面粉四个通用名称修改为标准化的“白面粉”名称;食品名称术语更规范,如:禽的肉类必须在肉类前加家禽一词等;
(5)用途一栏表明:在第3栏所列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中可以使用的添加剂的准许用途。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food-nutrition/public-involvement-partnerships/notice-proposal-modernize-lists-permitted-food-additives/docum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