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吸水率低于3%的抛光或未抛光的釉面/无釉/玻化砖(Glazed/Unslazed Porcelain/VitrifiedTiles in polished or unpolished finish with less than 3%water absorption)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1.87美元/平方米,其中Foshan Chancheng JinyiCeramics Co., Ltd.和XinXing Zhisheng Ceramics Co.,Ltd.税率均为0,其他生产商为1.87美元/平方米。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6907、6908和6914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微晶砖、通体砖和厚度小于5毫米的薄型砖。
本案的原审案件是2015年10月13日由印度商工部立案的。2017年4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终裁,建议自2016年3月29日起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1.87美元/平方米。上文提到的裁决是对5年前裁决的延续。
另外,根据从韩国律师处发来的消息,韩国对中国瓷砖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措施在今年10月15日到期后终止。该措施是2018年7月19日由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的,至今已到3年。经与调查机关沟通,韩国国内产业未在申请期限内提交第四次日落复审立案请求,因此调查机关不会发起第四次日落复审。按照有关规则,韩国对中国瓷砖反倾销措施在到期后终止。
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我方并未收到韩国调查机关关于本案日落的公告,所以如企业安排对韩出口瓷砖,应与韩国进口商联系沟通,确认到货后海关征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