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1年9月28日,美国货运耦合器生产商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辆耦合器系统和组件(Certain Freight RailCouple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于2021年10月5日在联邦纪事(FR)上正式公布对铁路耦合器双反调查的产业损害初裁启动调查。本案的美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案号为A-570-143,反补贴调查案号为C-570-144。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21年1-6月,补贴调查期预计为2020年1-12月。申请人指控的倾销幅度为142.98%-147.11%,但未指控特定的补贴幅度。依据申请书(见附件1),涉案产品涉及的美国海关编码主要为8607.30.1000,还可能涉及8606.00.00。
判断公司出口产品是否涉案应以申请书中的英文产品描述为准,前述海关编码和下述翻译仅供参考。本调查的涉案产品涵盖某些货运铁路车辆耦合器系统及其组件。货运轨道铁路耦合器系统由转向节、车钩体、车钩轭和从动块组成。耦合器系统和组件属于涉案范围内,无论是成品还是未完成,无论是完全组装还是部分组装或未组装,无论是已安装还是未安装,或者是否与非涉案产品连接系统部件或完整的轨道车。如果与其他非涉案产品一起进口或安装,则只有涉案耦合器系统和组件需缴纳关税。独立于耦合器系统、单独进口的涉案货运铁路耦合器组件也包括在调查范围内。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商务部(DOC)具体负责倾销调查和补贴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损害调查。参与本案ITC产业损害初裁调查的各方须在公告正式公布后7日内向ITC提出申请。预计美国商务部将于10月19日左右正式立案。一旦商务部立案调查,届时将向企业发放数量和金额问卷,用以确定强制应诉企业。涉案企业一般需在两周内提交上述数量和金额问卷,并开展其他相应应对工作,时间非常紧张。不应诉的涉案企业将被视为不合作企业,可能获得惩罚性税率,从而失去美国市场。
我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行业组织,根据商务部贸易救案件应诉相关规定,负责本行业的反倾销应诉组织协调工作。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此案,机电商会将于近期召开本案预警工作会,介绍案件信息、听取企业意见、分析案情并讨论应对策略。请涉案企业及时与我会联系,以便提供应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