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Act),简称TSCA,于1976年10月11日开始正式实施,1977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法涵盖工业化学品及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了商用化学品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限制等要求在内的一整套化学品管理制度。监管机构为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从TSCA实施至今,EPA一直在推动TSCA的改革和完善,但始终没有出台修改核心条款的规则。2011年,EPA颁布了化学品数据报告规则(CDR Rule),作为TSCA老物质申报部分的重大修改,提高了老物质申报的数据要求。
根据《Frank R. LautenbergChemical Safet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修订后的《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的要求,美国环保署于2021年1月6日发布了五项最终规则,以减少对某些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化学品的接触。五项最终规则分别对十溴二苯醚(decaBDE)、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 (3:1))、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五氯苯硫酚(PCTP)、六氯丁二烯(HCBD)提出限制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化学品在环境中积聚,因此可能对接触的人群(包括一般人群、消费者和商业用户,以及易受影响的亚群体(如工人、自给自足的渔民、部落和儿童)产生潜在风险。
物质详情
美国环境保护署于2021年3月8日开始,基于供应链的反馈对特定的PBT物质执行裁量权,以确保供应链的产品有序改善,达到合规。
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美国法规更新实况,合理安排产品检测,以确保合规;并适时进行相关法规标准咨询或培训,改善产品质量提升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