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0年12月17日,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和飞利浦北美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相关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块及其产品(Certain UMTS and LTECellular Communication Module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美国专利号为:7944935、7554943、8199711、7831271),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中国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大陆列名被告。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8517120050、8517120080、8517180050、8517620010、8517620090、85177000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实际以产品描述为准。
预计ITC将于2021年1月17日左右决定是否立案调查。一旦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所有企业的涉案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领域的全国性行业组织,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国机电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请涉案产品出口企业速与我会联系,我会将根据企业反馈情况提供应诉帮助和行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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