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组件以及包含该组件的数字智能电视(Certain Video Processing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Digital Smart Televisions Containing the Same)正式发起337调查(案件调查号为:337-TA-1222)。本案中国大陆列名企业为TCL集团及其部分关联公司。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84714900、84715001、8525、85291021、852990、85415000、8542和854231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实际以产品描述为准。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首席行政法官将把案件分配给一位行政法官(ALJ),行政法官将安排并举行证据听证会,同时将初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初裁须经委员会审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2020年9月10日,美国DivX, LLC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视频处理设备及组件以及包含该组件的数字智能电视侵犯其专利权(美国专利号为:8832297、10212486、10412141、10484749),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领域的全国性行业组织,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国机电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2020年9月25日,我会召开本案预警工作会(网络会议),指导相关企业应诉工作,后续会继续跟进案件进展。涉案企业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我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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