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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对华木地板“双反”反倾销第三次 复审终裁结果的通报
  • 作者:   来源:江苏汉光甜味剂有限公司    时间:2020/9/25    点击:514

各木地板出口企业:

在美国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双反”反倾销第三次年度复审中,两家被强制抽样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大连鹏宏0%;上海伟嘉17.37%。美国商务部裁定第三次年度复审的平均税率企业反倾销税为17.37%。由于上海伟嘉在原审调查的诉讼中获胜取得零税率,因此,第三次复审的结果对上海伟嘉不适用。为此,上海伟嘉发起诉讼,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组织下,40家平均税率的企业作为利益相关方参与了该诉讼。

美国商务部于2020923日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重审指令(Remand/Court No. 16-00145)发布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反倾销第三次年度复审的终裁裁定,上海伟嘉胜诉。即参加诉讼的40家平均税率的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全部由原来的17.37%修改为0%税率。这就意味着这40家平均税率企业(如

附件所示),其美国进口商在2013121日至20141130日期间进口的涉案产品所缴纳的17.37%的反倾销关税保证金可以全部由美国财政部予以退还。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将不遗余力组织企业应对美国和其它国家、地区的贸易壁垒,促进行业企业以公平、合理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争取在国际市场上赢得应有的尊重和市场份额。请附件所列40家企业通告其进口商退回期间涉案产品所

缴纳的17.37%的反倾销关税保证金。相关情况和问题,我会将在20201019-21日“首届中国(大连)国际林产品高峰论坛”期间予以解答和通报,敬请相关企业届时参会。

特此通告!

附件:

关于美对华木地板“双反”反倾销第三次__复审终裁结果的通报.pdf